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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患者不应被二次伤害58
发表时间:2020-03-13 08:17来源:健康报 躲过了病毒、治好了新冠肺炎,却依然有家难回。据报道,有些新冠肺炎患者康复出院后,还在大巴上就接到了来自小区的电话,让他们先到别的地方暂住;有的出院患者回到小区,被邻居“另眼相看”;有的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想回公租房,结果被“婉拒”;还有患者出院就接到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感染新冠病毒,已属不幸,好不容易治愈出院,准备重拾生活的信心,却又被异样的眼光、冷漠的话语击中。相比身体遭遇过的病痛,歧视带来的伤害或许更加严重,有人很可能因此长久生活在阴影之中。消除歧视,需要每个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试想,如果患病的就是自己或者亲人呢?还要搞清楚,患者被拒绝回家的原因是什么,邻居怕的又是什么? 如果邻居害怕的是被传染,那就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消除恐惧。国家诊疗方案对出院标准有明确规定,确诊病例在原有核酸检测、病毒基因测序之外,还新增了血清学检测手段;患者出院后还要集中医学观察14天。复诊核酸检测也在同步开展。严谨的出院标准、完善的应急预案都在保障患者健康。对于痊愈患者,周围人实在没必要害怕或排斥。还要意识到,如果患者被排斥,遭遇不公对待,会不会导致有人因担心被亲戚邻居歧视、被公司开除而即使患病也不去治疗,进而影响疫情防控大局。 当然,对于一些超出道德范围、触犯法律的歧视行为,比如谩骂、侮辱甚至解雇等,也要依法给予打击,坚决维护新冠肺炎患者合法权益。 隔离的是病毒,不是人。新冠肺炎患者本就是受害者,不应在治愈后又遭受二次伤害。给出权威、科学的声音,消除民众疑虑或恐慌,并对超出法律边界的行为依法给予打击,歧视才会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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