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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疑似职业病病人?病人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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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1-20 08:51

       随着职业病检查和防治进入一个常态阶段,职业病检查慢慢被广大企业所接受。那么什么是疑似职业病病人?病人有哪些待遇呢?下面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

职业健康检查 (29).jpg


  一、什么是疑似职业病病人


  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疑似职业病病人:


  1.劳动者所患疾病或健康损害表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不能排除的;


  2.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确,又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


  3.同一工作环境中已发现职业病病人,其他劳动者出现相似健康损害表现的;


  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认为需要作进一步的检查、医学观察或诊断性治疗以明确诊断的;


  5.劳动者已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表现,但未达到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的诊断条件,而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的,如职业病诊断标准中规定的观察对象等。

职业健康检查 (31).jpg

职业病检查


  二、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病人经过工伤认定后,有关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是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包括:

噪音 (11).jpeg

职业病噪音污染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职业病病人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正常工作期间标准的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伤残待遇。职业病病人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被确定为相应的伤残等级后,按照不同的等级享受对应的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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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信息就是关于疑似职业病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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