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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将建全国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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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01-11 18:31

  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会上说,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是巩固改革成果、引领和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李斌指出,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抓好“立、行、监、宣、研”等五方面重点任务。 首先,坚持立法先行,形成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法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卫生标准化工作水平。其次,坚持依法行政,形成规范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系。同时,推进职能转变,形成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另外,深化重大政策研究,创新和发展政策法规评估机制,形成法治建设的政策转化与支持体系,以及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并加强人口与健康领域智库建设。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法律制度,力争到2020年左右实现上下统一、左右协调、内在和谐、有机衔接的卫生计生法律规范体系的总体目标。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我国已基本形成卫生计生法律体系,但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相适应,还不能全面反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有待继续深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保障不足、执法难度大;实现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还很艰巨等。

  意见要求,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卫生计生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卫生计生立法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同时,重点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公共场所控烟、爱国卫生工作、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善医疗技术操作、卫生计生信息化等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

  意见提出,建立全国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要求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另外,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落实经费保障。

  意见要求,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法制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市(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实行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帮助。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纳入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课程学时(学分)不得低于学习培训总学时(学分)的20%。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法律知识将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在职培训、年度考核,比例不低于10%。

  最后,李斌指出,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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